猜猜誰是迷債幕後真兇? Who’s Who Behind MiniBond

8 11 2008

竅門:

集團總部設於香港,而在北京、上海、深圳、澳門及汶萊亦設有辦事處網絡,以支援集團的大中華業務發展策略。同時,透過多種投資渠道,不斷加強與客戶的接觸,包括投資顧問的個人化經紀服務、日趨方便的分行網,以及快捷、可靠的網上交易平台。

要注意: 並非新鴻基地產
不是新鴻基集團,而是新鴻基證券,二者毫不相干

2003年11月07日12:06:3921世紀經濟報導
香港神秘富豪李明治
並非新鴻基集團,而是新鴻基證券;並非郭炳湘三兄弟,而是另一位曾經在香港翻雲覆
雨、擁有幾十億元財富的神秘富豪李明治。

2008年
新鴻基金融集團官方網站 – 迷你債券出問題後已刪除
( 迷你債券出問題下替苦主求個公道收藏快拍 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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受惠於香港及澳門之分銷商對結構性產品之強烈需求,集團之迷你債券系列表現持續理想。自2002年起,集團透過與投資銀行雷曼兄弟之合作夥伴關係,發行逾30個系列的信貸掛勾票據及兩個系列的基金掛勾票據,集資金額合共超過130億港元。

香港聯合集團前主席李明治

高院刑事案件1999年第191號 一場與香港政府及證監會的官司,又被主審法官彭鍵基宣判:永久終止聆訊。李明治當庭獲釋。

終院刑事上訴2000年第8號撤銷原審法官頒下的永久擱置令,並把答辯人等的案件發還原訟法庭,由另一位法官審理。

李明治共被控6項罪名,包括兩項串謀詐騙罪及4項發佈虛假聲明罪,前者最高刑罰是監禁14年,後者是10年。李明治接受與律政司談判,並願意承認兩項較輕微的發佈虛假聲明罪名,法官最後將刑期定為1年。

(28/7/2000) 新加坡早报http://www.zaobao.com/stock/pages6/hk280700.html

70歲的李明治在馬來西亞出生,是福建華僑,但因為在1984年移居澳洲, 李明治在60年代留學澳洲悉尼,攻讀化工,其後在馬來西亞的英國ICI化工公司工作,因發明一套提煉橡膠的新方法,更在70年代以專利權方式出售,賺了60萬港元,成為他的第一桶金。

李明治在78年購入財政困難的馬來西亞發展金融公司,數年後售給泛電集團陳群川,獲利7000萬零吉。 85年泛電在新加坡停牌,陳群川被控涉嫌欺詐。

李明治移民澳洲後,成立輝煌太平洋,大舉進行收購合併。 86年,他見香港房地產低迷,房地產業回報率高,便決定轉移陣地,到香港大搞房地產業,首先收購了兆安地產及新昌地產兩間空殼公司,獲得上市地位,分別易名為聯會海外(後改名為聯合集團)及聯合地產。

91年,聯合集團一口氣收購多家上市公司,最多時控制了10家,包括聯地、聯合工業(現為豐泰集團)、亞洲證券(現為丹楓控股) 、三泰實業(現首長科技)和東榮鋼鐵(現首長國際)、十字軍(現偉東集團)、偉益(現中太集團)、Paragon(現中國香港石油)和百樂門印刷。

事件引起香港證監會及港英政府財政司麥高樂的注意,92年對聯合集團展開大規模調查,更完成一項800多頁的調查報告。而李明治就將屬下多家上市公司先後出售,並於93年9月辭去聯合集團主席一職,但仍活躍商界。

李明治一向被視為機會主義者,哪個地方有發展機會,他便在當地設立據點,大舉投資股票及地產,但若在當地“大勢已去”,他便會毫不遲疑轉移陣地。如在87年大股災前一周,李明治將澳洲業務作價4億港元悉數售出,逃過澳洲經濟衰退的厄運。

不過,86年2月,澳洲國家公司和安全委員會暫停輝煌集團股份買賣,並進行聆訊,調查是否有人以不正當手法,用聯營公司買入自己公司股票。當局曾表示,由於買賣複雜,追溯買家身分有困難。是次事件中,李明治並未被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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