清光緒二十一年(1895)
1895年4月17日,中日簽訂《馬關條約》,中國割讓台灣和遼東半島(後來迫於列強壓力歸還,但要增加賠款),賠款二億兩。在京會試的各省公車(舉人)紛紛聯名上書反對。逾1300名舉人在松筠庵集會,公推康有為執筆,一天兩夜寫下一萬八千字的《上今上皇帝書》,就是有名的《公車上書》,亦為康有為《上清帝第二書》提出拒和、遷都、練兵、變法四大主張。最後有603人簽名,於5月2日上交朝廷。因為都察院的壓制,這個奏章沒有送到光緒皇帝手中,拒和、遷都等主張也不可能被採納,但這篇大義凜然的鴻文,迅速在各地傳抄和印刷,激起強烈的愛國熱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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